人员简介

胡家强 联席合伙人

执业经历:

1994年 取得律师资格
1996年至今 执业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金融证券部主任,合伙人
1987年至今 执教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系,任法律系主任
1997年 评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副教授
2003年 评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系法学教授

工作经历:

1994年 取得律师资格
1996年至今 执业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任金融证券部主任,合伙人
1987年至今 执教于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系,任法律系主任
1997年 评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副教授
2003年 评为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系法学教授

业绩及领域:

胡家强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涉及的法律领域广,工作认真,踏实稳健。胡家强律师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先后担任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经济、房地产开发与转让、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银行收贷与结算、民事侵权、刑事辩护等百余起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并以高效务实、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其承办的有影响的重要案件有:
1.中国工商银行某市分行信用证垫款系列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2.韩国某株工会社国际货我买卖合同系列纠纷案;
3.某银行贷款纠纷系列案;
4.青岛市建国以来首起非法制造枪支辩护案;
5. 任某与盛某某、青岛市某局、青岛某报社肖像侵权纠纷案;
6.青岛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律顾问及房地产开发与转让、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胡家强律师侧重于银行信贷与结算、国际贸易与投资、民事侵权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学习与培训:

1981年至1985年 就读于东北师范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5年至1987年 就读于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班

论著:

在北京大学出版社、科学出版社、工业经济出版社、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先后出版《民法学》《经济法》《经济法案例分析》《涉外经济法》等门部著作、教材,在《政治与法律》《法律科学》》《河北法学》《法学论丛》《中国司法》《中国仲裁与司法》等期刊上先后发表《也谈产品责任的几个问题》》《对我国设立“消费冷静期”的立法思考》《法人代表制论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法思考》《论我国商标法的再完善》《企业法人吊销营业执照后的债权人利益保护》《银行在信用证动付方式下的风险防范》等60余篇,并有10余篇论文获山东省社科、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岛市社科、青岛市律师协会优秀论文二、三等奖。

荣誉:

1997年度德衡所先进工作者
1998、1999、2000、2001年度德衡优秀律师
兼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应用法学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等职。

邮箱:

hujiaqiang@deheng.com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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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Fax:83885929/8389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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