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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圣鲁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 2022-03-22
       日前,由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的山东圣鲁制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在泗水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积极响应国家疫情防范要求,在泗水县人民法院的指导和阿里破产管理平台的大力支持下,本次会议采用钉钉线上直播的方式,顺利完成拟定的全部议程。这也是泗水县人民法院首次采用“钉钉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

       会议召开前,管理人通过短信、电话、微信、钉钉等方式向债权人发送债权人参会指引,并通过线上、现场指导的方式帮助债权人下载、注册APP,通过会前直播测试,指导债权人线上签到,并于正式会议前一小时,提前开启会议签到通道,确保债权人能够准时参会;管理人于会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钉钉会议群,以便债权人能够自行浏览、下载会议资料,充分保障了债权人的知情权和参会权。

       2021年12月14日,泗水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圣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鲁制药”)破产重整案,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随即成立了由破产重整实务经验丰富的合伙人、专业律师等10余人组成管理人团队进驻圣鲁制药,并根据案件情况对管理人团队进行了专业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债权申报登记、资产调查登记、债权债务清理、债权审核、审计评估和日常事务的监督等工作。同时,为规范管理人团队的工作,管理人先后制定了管理工作机构议事规则及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管理人职责。


       圣鲁制药破产重整案是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首次办理的医药制造类企业破产重整案。结合圣鲁制药的生产经营特点,管理人认为保持圣鲁制药继续营业,是保障圣鲁制药通过重整摆脱经济困境,恢复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基础,继续经营将有利于全体债权人、职工和相关各方的利益。经债务人申请,管理人依法向泗水县人民法院提请债务人继续营业,泗水县人民法院复函同意,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债务人生产经营正常。

       圣鲁制药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为重整工作的下一阶段奠定了基础,管理人将继续以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依法履职,积极与意向投资人协商,公平维护债权人利益,使债务人企业重获新生。